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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诚志律师 吴诚志,男,云南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云南美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被昆明市司法局聘为昆明市律师专业人才库成员。离职前在公安机关工作10余年,律师执业12年。2017年6月办理完毕岩某、蒋某运输毒品580公...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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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吴诚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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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案件中私权利方的合法注意事项

涉黑案件中私权利方的合法注意事项

根据2018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本人在此也从本次专项治理的相对方角度进行一些探讨。

一、黑恶势力的出现和打击的必要性。

1、作为黑恶势力的组成,首先由个人组成,通过普通的个人逐步发展到具备某些气候、条件下的组织和团体,逐渐形成有一定规模范围和影响,并造成社会危害的黑恶势力。

2、一个个人或者一个组织要满足其基本的物质生存条件以后,在经济方面不断扩张、垄断、暴力必然会对经济、社会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在其做大做强后必然产生相应的政治诉求,不仅限于保护其利益增长的目的而逐步发展为寻求政治保护伞和进一步寻求与其政治代理人勾结、投资实现其价值的可能

二、某公司或组织是否确定为“黑恶势力”的称谓,是通过体现在各地的政策、指示及法律规定方面,存在较大的主观判断范围,以对其性质的认定、执法方面的严苛为价。

    1、实践中存在某些地方领导为突出政绩需要,强制下达具有涉黑性质的考核指标,要求司法机关必须办理涉黑性质的案件数,否则考核堪忧。

    2、对这样的先定性再寻找“案源”的公权力难免会导致严刑重罚,一律严格控制进行上限处罚。这也意味着律师代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办理取保候审、争取不起诉以及缓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比以前更艰难。对于那些可(逮)捕可不捕、可(起)诉可不诉、可缓(刑)可不缓、可减(刑)可不减、可释(放)可不释的案件,办案机关以前尽量不逮捕、不起诉、判缓刑尽量释放,此后则尽量以逮捕、起诉、判实刑、不假释、不允正常的进行保外就医。

3、一些司法机关自身对经济利益的需求也难免导致实际操作中,更多的考虑排查陈年旧案、关注有部分灰色地带参与的公司、企业,名正言顺的对此进行“严打”,合法剥夺私权利的财产

三、私权利对此大环境下应如何采取合法途径应对?

1、明确何为涉黑案件的高压线:(本人认为简单的主要有两点)

A、不能发生命案;

命案是各级地方维稳的基调,如发生命案必须全力侦破和处理,其中也包括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敏感性类型的恶性案件。

B、不可以高调。

现在党中央对公务员的整治及监察委的组建已是明显的政治大环境。作为难免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各金融类、工程类等的公司、企业,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1) 认真理清自身业务、工作打“擦边球”的范围;2)谨慎处理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等对内、对外关系成为正常工作关系;3)梳理明确自身在注册成立、资金、业务等在相关行政、刑事处罚过程中的“原罪”部分;4)对涉及违法犯罪方面的业务必须立即停止、整改。

建议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全方位的体检、研判,根据律师的法律意见采取必要、合法的方式提前妥善处理,防止出现被动、严重的刑事法律风险。

曾有句话说:“中国的企业家都行走在通往监狱的路上”——对不敬畏法律、敬畏规则的“富贵险中求”之人是必然的人财两空,这话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国家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强制要求经济转型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趋势所致。

四、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自身也需要对此进行风险控制

律师是作为本次专项治理保护私权利的专业人士,必须提前做到未雨绸缪,注意发挥帮助私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加强防范自身风险。

1、防止出现打黑的扩大化殃及自身

2017年宣判的“易租宝”事件明显出现刑事处罚扩大化的趋势,其涉案的26名高管均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 15 年至 3 年不等刑罚。其中重点是还包括了财务类的高管人员,普通人认为作为财务人员只凭专业技能在公司任职、打工,除特殊情况外应不涉及刑事犯罪,但该案的判决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也是对各相关服务行业敲响了警钟!

2、律师及各相关服务行业人员也需要提前对自身的执业风险进行梳理、研判。

律师作为各公司聘请的以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其中,对公司的对内、对外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作用类似财务人员,曾经就有个别律师在涉黑案件中的因其具有涉案公司的法律顾问身份被判刑的案例。对此,该案判决的示范、警示作用导致的影响不可谓不大、深刻,只有认真注重社会各阶层、行业的工作、执业风险,才能小心驶得万年船,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201831

                                     吴诚志律师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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